全国优秀案例2+江南jn体育3!
发布时间:2025-04-29 22:09:16点击:
2024年,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2025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4年)》白皮书及202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8个典型案例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案件类型,涉及生物医药、AI技术、网络游戏等行业领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各有一案入选,彰显了上海在科技创新司法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同期发布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4)》显示,最高人民法院梳理出43项法律适用问题,其中上海法院的3个案件,聚焦专利侵权判定、著作权保护边界及不正当竞争规制等前沿议题,展现了上海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作出有力保障。
上海米某科技有限公司系某游戏的运营方,并获得游戏著作权人的许可取得使用和维权权利。该游戏自上线以来在全球游戏市场引起热烈反响。上海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运营中,每隔一段时间进行版本更新,新增角色、场景、剧情、活动等内容,以保持游戏关注度和产品活力。这些内容会提前进行内测。为此,上海米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招募了包括陈某在内的多名玩家参加内测并签订了保密协议。陈某参与内测期间,未经允许对涉案游戏“知某某”等7个游戏角色实机形象(即可供玩家操控的游戏角色形象)江南jn体育、技能效果、技能数据等测试内容和画面进行、偷录,并多次向第三人披露。上海米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现后,以相关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如进一步披露将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并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陈某辩称,上述游戏内容不构成商业秘密。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诉前行为保全申请进行审查,认为上海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请求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如不采取相应保全措施可能会对上海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且采取行为保全措施不会导致当事人之间利益显著失衡。故在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依法作出裁定,责令陈某不得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其在参与游戏测试过程中擅自摄录的游戏内容。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涉案游戏7个游戏角色中包括角色实机形象、角色施放技能效果等要素组合而成的连续动态游戏画面以及技能数据等内容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经营信息特征和商业秘密构成要件,属于该法所保护的商业秘密。陈某违反保密义务,实施了、传播这些商业秘密的行为,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商业秘密保护的实质是商业秘密给经营者带来的竞争优势,即便游戏角色已经因为版本更新而公开,但陈某仍不得披露其所可能掌握的测试游戏画面。遂判决陈某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本案涉及游戏未公开的角色设计等信息构成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和裁判规则,对促进游戏产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诉前行为保全裁定结合网络游戏行业特点,对申请人及时提供法律救济。判决针对游戏角色泄密情形,不仅保护游戏角色内容本身,还保护通过游戏版本更新提升关注度的经营模式,以及由该经营模式所带来的竞争优势,从而对提前“剧透”的行为给予有力规制。
陈某在抖音平台实名认证账号“摄影师某某”,发布13段其拍摄的女子身着古装展示的短视频,每段时长10秒左右。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抖音小程序“某颜”,使用AI视频合成算法为用户提供换脸技术。“某颜”上展示的13段短视频与陈某发布的13段短视频,仅在人物面部五官特征上存在差别,视频场景、江南app平台入口镜头、人物造型、动作则基本一致。“某颜”用户可通过观看广告或购买会员,将小程序上展示的视频中的人脸换成用户自己的人脸并进行保存。陈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4.8万元和合理开支2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陈某拍摄的原始视频在内容编排、景别选取、拍摄角度等方面体现了独创性的选择安排,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某颜”小程序展示的涉案视频,系通过AI算法将原始视频进行局部替换合成,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AI换脸”为卖点,提供平台、素材和技术,使用户能够在任意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换脸”方式使用原始视频,谋取商业利益,侵害了陈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该行为既非独创性改编,亦不构成合理使用,也不适用技术中立抗辩。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诉讼中积极配合删除视频、履行算法备案手续等整改行为,并接受关于运用算法技术提供网络服务的司法建议,作出规范经营承诺。陈某表示谅解并撤回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的诉请。据此,判决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陈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750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本案系生成合成类算法应用场景下的典型纠纷,涉及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对他人作品进行局部合成行为的性质认定。本案判决明确了“AI换脸”不构成对原作品的独创性改编与合理使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提供网络服务者负有合理注意义务,不得利用算法技术侵害他人著作权。本案平衡兼顾技术创新和权利保护,明晰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合法边界。人民法院聚焦新兴技术创新应用和算法治理需求,促使企业加强对素材来源及生成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和算法安全评估,强化知识产权和人格权益保护,引导企业规范数字化转型。
对使用环境特征的认定可以根据涉案专利的发明名称、发明主题、权利要求中有关安装等关系的描述,并结合说明书的内容进行综合判断。在考虑被诉技术方案是否具备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相关使用环境特征时,不要求被诉侵权产品必然具有与使用环境特征相关的构件,只要被诉侵权产品能够适用于使用环境特征所限定的使用环境即可。
在认定视频分享平台是否构成侵害著作权帮助侵权中,应注意区分技术本身的中立性与技术应用的非中立性。平台将大量侵权短视频以权利作品为联结点,整理至某一话题、分类,再统一呈现给所有用户的行为,内含平台的主观意图。实施该算法统一聚合行为将提高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并进而影响对其是否构成应知的认定。
权利人取得用户的同意收集、使用、整理和存储相关信息,并聚集形成了以平台用户信息、作品内容信息为基础的数据集合,其就相关数据享有包括合法控制、使用、经营等权能在内的财产性权益。被诉侵权人擅自通过技术手段获取非公开数据并在自行运营的网站展示,借此开展有偿交易服务,其获取及使用此类数据的方式超出合理限度且有违商业道德,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具备不正当性。